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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提效项目获批!

海螺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提效项目获批!

发布时间:2024-01-10 14:38:38     作者:杏彩体育唯一官网

  7月4日,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政府转发环局石门分局的《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项目(生料辊压机终粉磨系统代替立磨系统)等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审批决定的公告》称,经审查,生环局石门分局对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项目(生料辊压机终粉磨系统代替立磨系统)等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作出审批决定。并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7日。

  你公司递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送的《一期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项目(生料辊压机终粉磨系统代替立磨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石门县宝峰街道七松社区一组(石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螺园),该公司共有两条生产线,分别属于两期,一期为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t/d熟料水泥生产线扩建项目,这两个项目分别于2005年4月29日和2009年3月10日经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建设。

  现拟对一期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建设项目的熟料生产线的生料粉磨系统来进行节能技改,采用辊压机系统代替原料立磨系统,建设一期熟料生产线综合能效提升项目(生料辊压机终粉磨系统代替立磨系统)(以下简称“该项目”),主要设备由原料磨锟压机、V型选粉机、循环斗提、喂料斗提、动态选粉机、组合式旋风分离器代替原批复的立式磨、选粉器、循环斗提、喂料斗提、出磨收尘。

  次技改完成后将提高生料磨机的效率,降低能耗,不新增水泥产能,原辅材料与现有项目规模保持一致,拆除后的原有立磨及其配套设备将不再使用。该项目占地面积为460m2(原有用地,本次技改不新增用地),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6%。

  二、依据《报告表》给出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石门产业园准入条件,符合海螺工业园的总体设计,在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报告表》及本批复应作为你公司今后的环境管理依据之一。

  1、所有产噪设备必须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对高噪声设施安装降噪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对生产设备按时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一直处在良好的运作时的状态,厂界噪声排放一定要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南侧4类)标准。

  2、技改后的辊压机终粉磨系统产生的粉尘经旋风收尘器+窑尾袋收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由一根100m高排气筒排放。收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全部回用来生产。本次技改不得新增排气筒。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SO2、NOX、Hg、氟化物、氨及其它因子按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4月29日批复的标准要求执行。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均依托原有设施及要求做处置。

  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

  四、该项目应当在建成投运前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对原有海螺公司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申报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污染防治措施、环评及批复的落实情况自行开展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 、石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对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你公司递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送的《水泥窑综合利用一般固废150万t/a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石门县宝峰街道七松社区一组(石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螺园),该公司共有两条生产线,分别属于两期,一期为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t/d熟料水泥生产线扩建项目,这两个项目分别于2005年4月29日和2009年3月10日经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建设。

  综合利用量为150万t/a。替换掉的原辅材料为煤、砂岩、有色金属灰渣、铁合金炉渣、页岩。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新增的原辅材料物理性质均未出现重大变化,不增加生产设施及库房堆棚,不新增排气筒和污染处理设施、不增加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熟料和水泥产能,不改变原有生产的基本工艺。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

  二、依据《报告表》给出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海螺工业园的总体设计,在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确保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报告表》及本批复应作为你公司今后的环境管理依据之一。

  1、该项目新增的原辅料利用现有的联合储库进行存放。联合库一定要按照《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规范设置。

  2、新增的一般固废一定要符合《一般固态废料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有关要求,原辅材料利用前需进行仔细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每一批次物料确切来源符转运联单存档备查。

  3、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运输车辆应采取篷布遮盖等措施,厂区道路视天气情况适时洒水。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SO2、NOX、Hg、氟化物、氨及其它因子按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4月29日和2009年3月10日批复的标准要求执行。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均依托原有设施及要求做处置。

  4、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做好废气处理等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四、该项目应当在建成投运前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对原有海螺公司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申报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污染防治措施、环评及批复的落实情况自行开展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 、石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对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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